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矿产能源正文

矿补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30 浏览次数:83
矿补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启动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专函,决定于11月~12月开展矿产资源补偿费(以下简称“矿补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矿补费征收管理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补费征收情况、入库情况;矿补费征收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使用情况;矿补费减免审批情况等。
  
  据了解,本次检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各省(区、市)各级国土资源矿补费征管机构组织自查,国土资源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矿补费征管机构以及部分征费矿山企业进行抽查。
  
  根据安排,各省(区、市)各级矿补费征管机构应于2012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级征收范围内自查,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抽查工作将于11月20日~12月15日期间进行。按照要求,每个检查组应于12月15日前结束抽查工作。
  
  国土资源部特别提醒,检查工作要立足全面、客观,要认真结合检查工作内容要求,对自查和被抽查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既要反映工作成效,总结好的思路、好的做法,又要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国土资源部强调,检查结果评定要结合自查和抽查结果进行客观的、综合的评价。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国土资源部。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