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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对耗电大户实施惩罚性电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7 浏览次数:61
  能源消耗量大、资源自给率低、环境承载力弱,是江苏特殊的基本省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顾瑜芳副主任表示,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是江苏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突出问题。“从资源供需情况看,按照‘十二五’期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和2010年能源消费强度测算,到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量将达4亿吨标准煤,比‘十一五’末净增约1.52亿吨,能源资源供需矛盾将十分突出。”顾瑜芳说。
  
  据介绍,2010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45%,完成了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约束性目标,比全国平均下降率高1.39个百分点。
  
  顾瑜芳说,“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江苏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在2010年的基础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8%。今年以来,全省上半年节能形势总体上看好于去年同期,但单位GDP能耗降幅与全年下降3.5%的目标差距较大,在国家层面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中,江苏省分别被列为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地区;全省用电量增幅比去年同期尽管有所回落,但与周边省市相比仍居高位。
  
  今年全省1360多家用能企业的用能情况进行审计,对设备和工艺进行拉网式检查,昨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也透露了最新进展,省经信委节能处调研员张海颖表示,目前,节能专项执法行动已告一段落,检查了1366家重点耗能企业,共发现127家企业使用451台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用能设备,有3家企业、3个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超过规定限额。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对这些企业加强跟踪督查,督促企业尽早采取措施,更新落后用能设备,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会同物价局对这些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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