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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坑爹” 电价改革应痛定思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5 浏览次数:84
  近日,实行阶梯电价后的首轮抄表结束,新的计费标准是否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居民反映如何?据部分城区用户反映,“没多大变化”、“计算方法复杂了,但费用好像差别不大”,成为最普遍的声音。有关电价改革的讨论重新走入人们视野,“坑爹”的阶梯电价如何惠民成为了社会各界津津乐道的话题。
  
  阶梯电价是电价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电力行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的重点问题值得我们深思。首先,相对电价过高。世界发达国家居民消费1000度的电能的费用占全国月平均工资的6.79%,中国这一数字是30.68%,远远超过发达国家水平。我国电价还存在整体下调空间,所谓“我国电价比欧美国家便宜很多”的说法纯属混淆视听。
  
  其次,缺乏人文关怀。以成熟电力市场为例,美国在划分用电高峰时颇有人情味,每年的新年、二战纪念日、独立日、劳动节、感恩节和圣诞节等重大节日,都被划为“非高峰期”,同时对有重大疾病的医疗器械可以申请减免电费;韩国政府对老年人、多子女家庭采取用电补贴措施。而我国阶梯电价却鲜有“关怀机制”,尤其是对外来务工人员、低保家庭的补贴优惠政策很不到位。
  
  再次,弹性不足,无鼓励机制。如东京电力公司为鼓励居民错开高峰用电,还推出了分时电价的套餐,美国以电费折扣、分时能源价格鼓励节约用电;德国推出了更加弹性化的“电价套餐”。而我国“冷冰冰”的电力制度缺乏弹性空间,奖罚不分明难以促进居民自觉节约用电。我们应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制定更加灵活的阶梯电价,设置更多鼓励民众节约用电的方案。
  
  最后,惩罚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阶梯电价实施过程中,电力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偷电现象时有发生,房东肆意涨价比比皆是。普通民众深受其害,多次反映电表“过于敏感”。尤其是城中村用户及“城乡结合部”低收入者所缴电费普遍看涨,百姓生活压力巨大、合法利益受损,从严、从速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刻不容缓。
  
  阶梯电价实施过程中问题丛生,交叉补贴等问题应重点解决。受历史体制影响,我国长期存在工业补贴农业、城市补贴农村、企业补贴居民的交叉补贴电价制度,这造成电价形成机制不公开、不透明,严重破坏了发电企业、普通民众的合法利益,阻碍了电力行业改革的整体进程,亟待调整或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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