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进口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货运保险”参数说明
业务范围: | 国外运输 | 装运货物种类: | 整箱 |
类型: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 型号: | 一切险 |
规格: | 综合险 | 商标: | Picc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 |
“欧美进口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货运保险”详细介绍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t3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font-size: 10pt; display: block; font-weight: bold;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Verdana, '宋体, serif'; line-height: 21.59375px;">三、责任起迄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陆上和与其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六十天为止。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t3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font-size: 10pt; display: block; font-weight: bold;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Verdana, '宋体, serif'; line-height: 21.59375px;">三、责任起迄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陆上和与其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六十天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