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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项目首入国家公卫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2 浏览次数:104
中医药项目首入国家公卫服务   从今年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将首次增加中医药项目。2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说,要进一步探索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途径和模式。
  
  据王国强介绍,经过在全国73个地区一年多的试点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获得认可而进入国家基本公卫服务包。从2013年起,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将作为单独一类列入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中央财政投入经费占基本公卫服务总经费的5%。这意味着中医药服务项目在国家基本公卫服务包中的空白首次被填补。
  
  此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联合组织实施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明确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要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王国强要求,今年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同时,重视完善效果评价机制,争取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逐步提高过程中,纳入更多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项目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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